標題: 寵物買賣交流區可以開嗎?
唯聖

帖子 2
註冊 2011-1-6
發表於 2011-1-6 18:57 
123.193.211.2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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寵物買賣交流區可以開嗎?

有在論壇註明

不得張貼  色情  暴力  借貸  煙酒  毒品  槍炮  違禁品  遊戲私服 及任何管理員判斷為犯罪物品

一經發現會刪文禁IP


無頭像
Criceto

帖子 7
註冊 2011-1-2
發表於 2011-1-6 20:51 
111.254.133.131
老兄...
沒政府許可執照
販售活體都是犯法的...
這不是論壇給不給開
而是開了
就會有人報警了

動物保護法 第 22 條  以營利為目的,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、買賣或寄養者,
應先向直轄市、縣 (市) 主管機關申請許可,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,始得為之。
前項繁殖、買賣或寄養者應具備之條件、設施、申請許可之程序與期限、廢止、註銷許可之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,
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第 25 條 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,未經直轄市或縣 (市) 主管機關許可,
擅自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、買賣或寄養者,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,
並限期令其改善;屆期不改善者,應令其停止營業;拒不停止營業者,按次處罰之。

動物保護網 / 寵物照顧 / 合法寵物業者、
各縣市申訴檢舉專線 http://animal.coa.gov.tw/index/index.asp